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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办理工作

凉风不凉
2022-10-19 / 0 评论 / 0 点赞 / 55 阅读 / 1,003 字

《山东黄河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办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加强单价较高的办公易耗品管理,做好领用记录,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项目办及监理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意见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办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所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例会由项目办主任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参会人员是参建单位负责人和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安全设施施工的检查,工程监理要进行抽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项目办对安全设施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局工程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 个工作日内,及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应相应进行调整并报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办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项目办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定。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黄河防洪工程验收规程》(黄建管[2010]46号)附录E。正本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1 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办发送有关单位,并由建设局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先电话上报,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办应10 分钟内电话快报、20 分钟内书面报告建设中心;建设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局。
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办应在事故发生0.5 小时内电话快报、1 小时内书面报告建设中心;建设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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